反网络暴力立法征集民意结出基层实践硕果!广州市政协委员唐忆鲁提交的8条立法建议被《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采纳。针对网暴分子跨平台流窜、换号继续施暴的治理痛点,唐忆鲁再度建言,呼吁建立跨平台联合惩戒机制,抬高网络暴力违法成本。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州离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中央网信办网络立法联系点提交的多项立法建议获得吸纳,以基层声音助力网络立法科学化、民主化。
2025年6月底,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离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唐忆鲁,经由中央网信办网络立法联系点向中央网信办提交反网络暴力立法相关建议。其中共计8条建议,在2026年7月29日对外公布的《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中得到全部或部分吸纳,相关工作也收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立法联系点发来的感谢信,肯定其勤勉履职,精准传递基层心声,助力打通网络立法民意通道“最后一公里”。
据悉,本次被采纳的8条建议重点聚焦企业、法人遭受网络暴力维权难的现实困境,覆盖保护对象、司法救济、平台义务、举证规则、责任划分、新型AI网暴规制等多个维度。征求意见稿将法人、企业纳入网络暴力法定保护对象,把“组织”明确列为网暴侵害对象;设立法人人格权临时禁令制度,帮助企业抓住处置黄金期实现紧急止损;要求平台搭建网暴识别模型、设立涉企快速核查举报通道与一键取证入口;完善电子存证规则,降低受害企业举证难度;对水军批量造谣、AI诋毁商誉行为设置从重处罚,实现与刑事法律衔接;分层明确发布者、转发引流主体、平台各方侵权责任;专门增设条款禁止AI合成、深度伪造手段实施网络暴力,回应企业面对新型网络侵权的维权诉求。
在《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后,针对当前网络暴力治理中施暴者“跨平台流窜、违法成本偏低”的突出痛点,唐忆鲁再度提交《关于建立网络暴力跨平台联合惩戒机制的建议》,呼吁在立法中增设跨平台联合惩戒专门条款,构建全网域协同治理体系,破解施暴者“换号重来”的治理难题。
该建议提出,由国家网信部门牵头建立全国统一、动态更新的“网络暴力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将经司法判决、行政处罚认定实施严重网暴的个人、企业、MCN机构、黑公关主体纳入数据库,作为平台协同治理内部依据;落实“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联动封禁机制,各平台接入查询名单,对失信主体采取限制注册、功能管控、提升审核等级等约束措施;区分情节轻重明确“网络暴力惯犯”认定标准与差异化惩戒梯度,对多次被平台封禁、涉网暴刑事犯罪的主体实施严格跨平台禁入,对情节较轻主体设置观察期,避免惩戒一刀切。
唐忆鲁建议,面对网络暴力组织化、产业化趋势,建立跨平台联合惩戒机制,能够提升网暴违法成本,遏制黑公关、网络水军循环作恶,既保护自然人合法权益,也为企业经营发展筑牢网络空间法治屏障,助力建设清朗安全的数字环境。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社会各界可通过官方渠道继续提出意见建议。
文|记者 薛江华
图|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