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报道 日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推广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明确,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是指以建筑废弃物作为主要原材料,通过一定技术手段回收、加工处理后,达到相关质量标准的建材产品的统称。
办法指出,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工程应按办法要求,优先使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务工程等项目,在可使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部位使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数量占同类建材产品总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在可使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部位使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数量占同类建材产品总量的比例应不低于15%。鼓励其他各类建设项目积极使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