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紧急拨付 3000 万元,彰显对湛江茂名等地防汛防台风应急救灾工作的高度重视。这笔资金将迅速投入到灾害应对的各个环节,用于加固堤坝、修复受损设施、购置救灾物资等。在台风等自然灾害面前,及时的资金支持能为受灾地区提供坚实保障,帮助当地政府和群众迅速开展救援与恢复工作,降低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广东在应对自然灾害时的快速响应和有力举措,为灾区的稳定与重建奠定基础。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莫谨榕
近日,受今年第1号台风“蝴蝶”及其带来的强降雨影响,广东湛江、茂名等地不同程度出现灾情。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全力保障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需求。6月16日,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统筹下达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000万元,用于支持受灾地区开展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救灾物资储运、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影响,保障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