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公告,决定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此举旨在推动双边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缓解贸易摩擦带来的影响。通过调整关税,有助于促进贸易平衡,为企业和市场创造更有利的环境。同时,也展现了中国在解决贸易问题上的积极态度和灵活举措,以对话协商解决分歧,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和全球经济秩序。这一调整将对相关产业和市场产生一定影响,各方需积极应对,共同推动经贸合作的持续发展。
为落实中美经贸高层会谈的重要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公告,自2025年5月14日12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34%调整为10%,在90天内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自2025年5月14日12时01分起,停止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6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
本次中美大幅降低双边关税水平,符合两国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期待,有利于中美两国经贸往来,有利于全球经济。
(总台央视记者 朱继华 杨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