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群身为广东省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其行为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损害了公职人员的形象和公信力。开除党籍彰显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表明了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以儆效尤,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黎秋玲
据“南粤清风网”消息,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小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小群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金;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林小群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林小群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终止其潮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