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持续强化产品质量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安全秩序。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22号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且逾期不改正的6家生产企业予以公开通报。
这些企业经责令限期改正并组织复查后,检验结果仍不合格。值得关注的是,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至九十日内,监管部门还将组织再次复查;若再次复查仍不合格,涉事企业将面临停业整顿,整顿期满复查依旧不合格的,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记者梳理发现,本次通报的6家企业均位于中山市,涉及灯具、家用电器及日用杂品等品类,复查不合格情况具体如下:
中山市荣喜电器有限公司(便携式卡式炉):复查不合格项目为“燃烧工况、耗气量准确度”(原抽查时间2024年);
中山市靓立灯饰有限公司(LED球泡系列):复查不合格项目为“谐波电流”(原抽查时间2025年);
中山市炜翔照明有限公司(LED灯):复查不合格项目同为“谐波电流”(原抽查时间2025年);
中山市惠尔斯特电器有限公司(液体加热器/养生壶):复查不合格项目为“螺钉和连接”(原抽查时间2025年);
中山市古镇伟裕灯饰厂(便携式充电风扇):复查不合格项目包括“结构、骚扰功率、辐射骚扰”(原抽查时间2025年);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卡其色林语充气帐篷含小手泵):复查不合格项目为“撕裂强度”(原抽查时间2025年)。
上述企业的复查判定不合格日期集中在2026年4月至5月,均由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复查。
公告明确,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督促上述企业全面排查并彻底整改。在未获再次复查合格认定前,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同款产品(为提供复查所需样品除外)。

文 | 记者 吴珊
图 |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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