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12日从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获悉,针对近期部分重点场所蚊媒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拖延滞后,以及个别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管理松散、制度执行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海珠区近期集中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多家防蚊不力的单位被依法处罚。
此次行动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统筹各街道力量,全面排查消除公共安全卫生风险隐患,督促各类主体压紧压实防控责任。
高校校园多处积水孳生蚊虫,被责令限期全面整改
近期,海珠区疾控中心开展校园蚊媒专项监测,发现辖区某高校蚊虫孳生问题突出,累计排查积水点位26处,其中蚊虫幼虫阳性点位达20处,标准间指数4.76,蚊媒传播风险极高。

8月5日,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确认,该校教工住宅沟渠、凉亭架空层、实验楼外围绿化带、景观水池、保安室后方管线区域存在长期积存积水,多处水体孳生孑孓,校内排水渠未按规范设置防蚊设施,病媒防控落实缺位。
该校行为违反《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对其作出警告行政处罚,责令2日内完成全域整改,彻底清排各类积水、消除蚊虫孳生条件。
布匹市场病媒密度超标,防控不到位被立案警告
海珠区一街道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某布匹市场病媒生物密度超出国家标准,场所防鼠、防蝇、防蚊、防蟑等基础设施不完善,场内积水、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持续形成病媒生物孳生环境。

7月24日,该街道依法对该市场作出警告行政处罚,责令当日完成全面整改,确保病媒生物密度达标;明确逾期拒不整改的,将依法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诊所未落实预检分诊制度,传染病防控履职缺位被警告
海珠区卫生健康局在医疗机构专项督查中发现,辖区某诊所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未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未规范设置预检分诊台,未落实就诊人员体温监测、流行病学史问询、就诊信息登记等基础防控措施,存在传染病输入扩散隐患。
该机构未依法履行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警告处罚,责令立即全面整改,规范落实预检分诊全流程管控。目前,该诊所已完成整改,按标准设置独立预检分诊区域,常态化落实各项防控举措。

门诊部预检分诊落实缺位,被警告并罚款3000元
8月7日,海珠区卫生健康局对辖区某门诊部开展监督检查,查实该机构未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未依法履行单位传染病预防管控职责,存在发热病例排查疏漏、传染病传播扩散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对该门诊部作出警告、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开展全方位整改,健全完善传染病预检分诊全流程管理机制。

经营场所积水孳生蚊幼,现场整改并予以警告
通过日常巡查,海珠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发现辖区某美容美发门店病媒防控工作流于形式,员工休息区摆放水生植物盆栽,容器积水孳生蚊虫幼虫,形成显性蚊媒孳生地,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该经营主体未落实常态化病媒消杀和积水清理工作,违反《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法人员现场对其作出警告处罚,责令当场清空积水容器、彻底清除孳生地,并督促门店建立常态化清理消杀机制,持续规范落实场所病媒防制工作。
通过执法检查,排查防蚊隐患促医疗机构履职
据悉,本轮执法检查,海珠区全面覆盖城中村、居民小区、在建工地、高校校园、专业市场等蚊虫高风险区域,聚焦积水点位清理、防蚊设施管护、垃圾杂物清运三大关键环节,开展全覆盖、无死角隐患排查。
除了排查隐患,海珠区还从严督导整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履职弱化、日常管理松散、防控举措流于形式等问题,层层压实各类场所经营管理主体责任。
对排查发现病媒防制落实不力、存在蚊虫孳生隐患的单位及经营主体,海珠区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从源头阻断蚊媒孳生传播链条,织密筑牢全域公共卫生安全防线。
下一步海珠区卫生健康局将持续强化专业技术指导,督促各街道常态化开展巡查管控与监督执法,推动病媒防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文|记者 梁怿韬 通讯员 区昕
图|通讯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