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有关职能部门的通告,自6月18日起,街道辖区中大商圈各市场,将全面禁入电动自行车(俗称“电鸡”)。
根据通告,自6月18日起,凤阳辖区中大商圈所有市场的经营区域、公共区域、配套附属区域等全域范围,全面禁止“电鸡”驶入、停放及充电。各市场需于6月22日前,完成进入标识、隔离设施等配套设施设置工作。
通告要求,各市场管理方需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在市场出入口、主要通道、楼梯间等醒目位置,设置禁入警示标识,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劝阻,强化场内巡查管控,制止“电鸡”违规进入。通告呼吁全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往来群众自觉遵守管理规定,主动配合现场管控工作。
通告称,对违反“电鸡”进入要求者,将依据相关法律要求从严监督查处。
文|记者 梁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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