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因醉酒驾驶辅助驾驶车辆而引发的案件提起公诉。去年10月,司机王某在醉酒状态下开启辅助驾驶系统,将车停在武汉光谷主干道上酣睡。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三千元。这是武汉市首例因利用辅助驾驶系统实施醉驾行为而被判刑的案件。
该案件宣判后,引发了关于驾驶辅助系统与自动驾驶区别的讨论。汽车博主@吴佩指出,尽管多次强调“驾驶辅助≠自动驾驶”,但仍有人误以为高阶驾驶辅助可以让人放松警惕。他认为车企和媒体应更清晰地传达这一点,避免夸大宣传。对此,奕境汽车品牌总经理曾清林持反对意见,他认为事件的本质是“醉驾”,而非“智驾”。他强调,问题的根源在于法律本身和酒后驾驶者对法律的敬畏,而非车企对智驾的宣传或消费者的教育。
此外,曾清林还提出了一个假设性问题:如果一位喝了半斤白酒但头脑清醒的人与另一位没喝酒的人在智能驾驶车辆中聊天,被查酒驾时应该如何处理。这一问题引发了对智能驾驶车辆中乘客责任的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