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新技术民营肥业企业受市场环境影响陷入经营困境,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通过引入投资人承接核心资产与技术等,助力企业脱困,重整期间企业累计中标农业项目金额约3566万元……
5月1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法护羊城 兴企安商”广州法院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一周年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一起运用“反向出售式”重整模式帮助民营企业走出困境的案例。
某肥业公司是一家以研究所为技术依托,集生产、研发、推广为一体的高新技术民营企业,主营有机肥料研发生产等,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产品,入库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受市场环境影响,公司陷入经营困境。经债权人申请,法院裁定受理某肥业公司破产重整。经公开招募引入投资人并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某肥业公司85%股权、技术、生产设备由投资人取得并继续经营;设立新的法人主体承接低效资产及负债,继续处置和追收所得款项,与投资款共同用于偿债;原出资人保留15%股权,继续为重整后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各债权人组、出资人组全票通过。审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某肥业公司重整程序。
据介绍,该案是人民法院通过重整程序平等保护和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困境的典型案例。对于具有技术优势和市场前景,但暂时面临困境的民营企业,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充分发挥破产保护功能,帮助和支持其恢复生机。
该案运用“反向出售式”重整模式,保护公司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存续。保留部分出资人权益,发挥技术优势,继续为企业提供指导。通过信用修复及时消除不良影响,支持其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参与招投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案件处理结果充分体现了破产司法激发市场活力,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职能作用。
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铭,商事审判庭庭长印强参加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宣教处处长陈育锦主持。
文、图︱记者 黎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