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为更好保存反映中国共产党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的档案资料,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广州市档案馆档案资料征集工作管理办法》等,广州市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相关红色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在广东地区形成和留存的相关档案资料。
(一)有关党的重要人物,包括革命烈士、革命战士和爱国人士的档案资料,以及党的历史上重要活动、重要事件的档案资料。内容主要包括文件、报刊、书札、日记、回忆录、电报、证书、证件、徽章、奖状(章)、照片、录音、录像等;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采访记录等。
(二)其他相关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征集方式为接受捐献和复制。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所有权归国家,广州市档案馆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并依法保障捐献者的知识产权。捐献者对其捐献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一)接受捐献。鼓励单位和个人无偿捐献所保存的档案资料,广州市档案馆颁发捐献证书;捐献档案资料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广州市档案馆举行捐献仪式。
(二)复制。对特别珍贵且持有者需自己保存的,经双方协商,由广州市档案馆进行复制,完成后归还原件并颁发证书(注明为复制件)。
三、征集说明
(一)捐献的档案资料应确保真实、完整,来源合法,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二)捐献的档案资料需附有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基本信息。
四、征集时间
本公告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州市档案馆接收整理部
联系电话:020—31050823、31050825
联 系 人:黄女士、王女士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档案馆路33号
文 | 记者 李焕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