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案件终本这么久,还能全额拿回150多万元执行款,太感谢法院了!”2025年11月底,申请执行人刘某夫妇手持锦旗来到天河法院,经办法官欧阳浩贤在执行室内接待了他们,仍然可以感受到他们拿到执行款的那份激动与喜悦。
近日,天河法院通过深挖、移送拒执犯罪线索等手段促成被执行人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及利息,这起跨越十年的民间借贷纠纷终迎圆满结局。

用足措施,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2016年至2020年期间,张某因生意需要分多笔向刘某夫妇借款。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后,张某迟迟未归还借款,刘某夫妇多次催讨无果,于2021年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张某限期向刘某夫妇偿还借款本金85.1万元及相应利息。
然而,张某对生效判决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刘某夫妇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传票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但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也未到法院申报财产;经现场调查与多方走访,也未能发现被执行人的行踪下落。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房产、车辆等显性财产,法院在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合计12.85万元退给申请执行人后,于2022年11月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终本”≠“终止”,大额流水显现端倪
“终本”并非权利救济的“终止”,法院的执行工作也并未就此停止。法院收到被执行人违规消费账单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核查财产线索。
转机就出现在对张某日常资金流的一次调查中。在依法调取张某的微信及支付宝流水后,欧阳法官发现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的账户持续保持活跃,存在大量资金往来,在2022年至2023年期间,其微信及支付宝收入高达50万余元,支出达到145万余元。进一步核查发现,张某还多次在酒吧、私人会所、娱乐场所消费,这充分证明,张某并非“确无履行能力”,他完全具备履行判决义务的经济条件。
在搜集固定了一系列证据后,欧阳法官认为,张某在执行过程中不仅未按法律规定主动报告上述财产情况,隐瞒其具备履行能力的真相,还违反限制消费令,多次出入高端场所,其行为属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拒执”震慑,亲属主动寻求和解
鉴于张某的恶劣行为,2024年1月,天河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以示惩戒。然而,这仍未能使张某幡然醒悟,其仍拒绝履行支付义务。2025年7月,欧阳法官将张某涉嫌拒执罪的有关材料线索移送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立案侦查。8月,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决定立案受理。
张某的母亲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赶到法院了解情况。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解释与反复沟通,张某母亲的情绪终于平复下来。因担心张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判重罚,张某母亲表示会劝解儿子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并请求法院主持双方调解,其愿意代儿子支付本案全部欠款。
9月28日,张某母亲与刘某夫妇在欧阳法官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张某母亲当场向刘某夫妇一次性转账支付案款142万元。至此,刘某夫妇申请执行金额全部到位,同意本案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
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具有强制性,被执行人均应当积极主动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故意隐藏、转移、毁坏或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逃避执行,致使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均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此劝诫各被执行人,要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配合法院执行,切莫存有侥幸心理,让民事纠纷演变成刑事惩罚,否则追悔莫及。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天河法院坚持将打击拒执罪作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关键举措和有力抓手,融入执行工作全流程,有力推动执行案件实质化解。下一步,天河法院将继续坚持以打促执、以打促和,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更强司法力量。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羊城晚报
统筹执行 | 马嘉欣 贾蓉慧
海报、视频 | 马嘉欣
通讯员 | 徐鸿 马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