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欧盟中国商会发表声明,对中欧双方在电动汽车案上达成的积极成果表示高度欢迎和充分肯定。商会认为,这一成果不仅有利于推动中欧经贸与投资合作及双边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也向全球市场释放出中欧坚定致力于通过对话协商妥善管控分歧、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和开放型世界经济的清晰信号。作为全球两大重要经济体,中欧的这一共同决定具有重要的双边意义和积极的全球示范效应。
商务部今日发布通报称,为落实中欧领导人会晤共识,妥善解决欧盟对华电动汽车案,中欧双方本着相互尊重的态度进行了多轮磋商。双方一致认为,有必要向对欧盟出口纯电动汽车的中国出口商提供关于价格承诺的通用指导,以便中国出口商可通过更加实用、有针对性且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方式解决相关关注。为此,欧方将发布《关于提交价格承诺申请的指导文件》,并在文件中确认,欧方将秉持非歧视原则,根据世贸组织规则有关规定,对每一项价格承诺申请适用相同法律标准,并以客观和公正的方式进行评估。这充分体现了中欧双方的对话精神和磋商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