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韩国仁川地方法院对一起利用AI深度伪造技术制作不雅视频抹黑教师的案件作出二审判决。被告A某(19岁)因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特例法》中“编辑伪造影像”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法院指出,A某针对教师制作AI深度伪造影像,并配以煽动性文字发布至SNS上,其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恶劣程度堪称人格谋杀。受害教师遭受了巨大精神创伤,而社交媒体的传播性使受害者的心理创伤难以修复。
A某于去年7月利用AI深度伪造技术,将两名高中女教师、一名高年级学姐和一名讲师的脸P在不雅照上,并通过社交媒体进行传播。此外,他还被控在校内使用手机刻意拍摄并突出受害者身体特定部位。事件发生后,教育主管部门召开教权保护委员会会议,认定该行为构成严重侵害教育活动,已对A某作出退学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