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财政部官网发布消息,为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适用于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项目,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氢能)汽车等。
征求意见稿要求采购人在设定供应商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采购人应加强履约验收管理,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供应商提供的新能源汽车进行验收,确保车辆品牌、型号、版本与制造商公布的一致,各项参数、配置按制造商公布的标准配置。此外,采购人还需加强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充分了解新能源汽车的功能、性能等情况,结合实际使用需要,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