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广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修订《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意见和建议的公告。即日起至2025年10月6日,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箱等方式就《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反馈意见和建议。
公告指出,公众可以重点对以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包括:
(一)在依法文明养犬方面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并提供相关理由和依据。
(二)在养犬收费等制度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提供相关理由和依据。
(三)在基层自治组织参与养犬行政管理工作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提供理由和依据。
(四)在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养犬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提供理由和依据。
(五)根据其他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提出意见和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其理由,请于2025年10月6日前向广州市公安局反映或提交。意见反馈途径包括:
(一)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805号(邮编510400),请在信封上注明“《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意见建议”。
(二)电子邮箱:1952569540@qq.com
公告显示,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或者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据悉,《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09年7月1日实施以来,于2015年进行修正,重点规范养犬行为、开展养犬管理。2020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曾就《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2025年1月20日,《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发布,把“中华田园犬(土狗)”移出在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种类名录。
文、视频 | 记者 鄢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