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诈骗分子的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个别不法分子利用人民群众对军人的信任,对外宣称自己是军人身份进而实施诈骗犯罪,不仅危害群众权益,还严重损害军队声誉和军人形象,应受到法律严惩。近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冒充军人身份实施诈骗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基本案情:假冒现役军官骗取130万元
2022年7月,何某通过虚构自己是现役军官的身份,认识了阿海、阿超等生意人,交流过程中,何某声称自己有关系可以低价拿到洋酒。阿海、阿超觉得对方是军官,又“有门路”拿到“好货”,认定这是一桩好买卖,于是把这单“靠谱”的生意介绍给了他们的朋友李某,李某对朋友的介绍深信不疑,立马拍板定下此笔交易。
随后,何某便通过阿海、阿超等人将货品清单发给李某,并安排李某到现场看货。看货当日,何某一边为到场的李某、阿超验货清点数量,一边表示“现在转账货款,明日即可提货”。看着眼前“货真价实”的物品,以及对何某军官身份的信任,李某立刻转账130万元到指定银行账户。次日,何某未按时交货,李某多次催货催款未果,察觉不对劲的李某意识到自己被骗后,到公安机关报案。
何某精心打造的骗局远不止于此。经查,何某在2022年至2023年一年时间里,通过虚构军人身份、编造虚假信息等方式,谎称可以为他人低价购买走私商品、高端酒或者限价房,骗取多名被害人款项共计490万元。后何某退还了被害人部分款项。
另查明,何某曾因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合同诈骗罪先后三次被判处有期徒刑。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尚未退还款项给被害人。
何某不服,提起上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法官指出,该案被告人何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军人的身份进行诈骗,导致被害人遭受巨额经济损失,其行为既符合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也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同一行为触犯了两个罪名,依法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即诈骗罪进行定罪处罚。何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法官提醒,不法分子通常会通过自我吹嘘、在社交平台发布军装照、发送相关部门定位、“朋友”介绍等多种方式让群众误以为其是现役军人,并由此开展违法犯罪活动。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要仔细核实对方身份信息,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可盲目轻信,避免上当受骗。一旦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处理,以便公安机关及时追赃,挽回损失。
文|记者 鄢敏 通讯员 李国文 许艺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