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军方确认使用集束弹药并称不受相关公约约束,这一行为引发严重关切。集束弹药在爆炸后会释放出大量的子炸弹,对平民区和无武装人员造成极大的伤害,往往导致长期的人道主义灾难。国际公约明确禁止或限制使用此类武器,以保护平民和民用设施。泰国军方的这一表态违背了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基本原则,严重损害了泰国的国际形象,也可能引发国际社会的谴责和制裁。国际社会应敦促泰国军方遵守国际法,停止使用集束弹药,以维护地区的和平与安全。
泰柬边境地区
当地时间7月25日,泰国军方发言人就柬埔寨方面指责泰方使用集束弹药一事作出回应。
他表示,泰国陆军在军事行动中使用此类弹药,是基于战术需要,用于打击军事目标,以提升打击效能。这类弹药在主弹头命中目标后,会释放出多个子弹药连续爆炸。需强调的是,这类弹药并非“人员杀伤地雷”,且在使用后不会对平民造成长期残留危害。
至于《禁用集束弹药公约》,虽然该公约禁止缔约国使用、生产和储存集束弹药,但对泰国并无约束力,因为泰国并非该公约的缔约国。
泰国军方重申,泰方一切军事行动均遵循“相称性原则”,集束弹药仅用于提升军事目标的打击效率,不针对非军事目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