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租房政策调整,轮候超 3 年可申请租赁补贴。这一举措旨在更好地保障住房困难群体。对于轮候时间较长的家庭,能及时获得一定经济补贴,缓解租房压力,提升生活质量。通过这种方式,让更多有需求的市民受益,体现了公共服务的人性化和公平性。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稳定住房市场,推动城市的和谐发展,为那些渴望拥有稳定住所的人们带来希望和温暖。
7月23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
就调整完善公共租赁住房
轮候有关工作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稿
拟调整轮候期间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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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在轮候期间曾参加配租意向登记未获配租且轮候时间超过3年的,可申请在后续轮候期间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征求意见稿
还计划加强轮候对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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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候对象原则上每3年参加一次资格审核,自收到住房保障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办理资格审核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相关资料。
经审核仍符合保障条件的,可继续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原轮候号不变;
经审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资格,并停止发放轮候期间住房租赁补贴;
轮候对象未按规定签收通知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资格,并停止发放轮候期间住房租赁补贴。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7月24日—2025年8月1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是可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fcj.gz.gov.cn/),首页上的“互动交流”-“调查征集”栏目,进入本公告并在文末“意见征集”栏提交意见建议。
二是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形式反馈(邮箱:wunianzi@gz.gov.cn;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3号楼(住房改革和保障处),邮政编码:510030)。
提交意见和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