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晚快评|让民营企业吃下法治“定心丸”:民营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法治是其稳定发展的关键保障。近年来,一系列政策举措为民营企业营造了良好环境,但仍需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要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杜绝歧视性待遇。执法司法要公正透明,避免随意性和选择性执法。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法治宣传,让民营企业清晰知晓自身权益和行为边界,消除后顾之忧,从而安心经营、创新发展,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法者,治之端也。当前,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来得正是时候。
这部法律共9章78条,创下了很多个“第一次”:第一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明确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等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从政策支持上升到法律规范,不仅填补了民营经济领域立法的空白,也充分表明我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是长久之策不是权宜之计,给广大民营企业家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民营经济发展在面临新的机遇的同时也遇到许多困难与挑战。比如,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服务供给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阻碍,自身创新发展能力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并与有关法律规定做好衔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具体来看,在保障公平竞争方面,着力健全、完善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机制,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做法确定为法律制度;在优化投融资环境方面,完善制度措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民营经济投资融资环境;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积极发挥作用;在加强权益保护方面,强调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可以看到,一系列真招实招有力破解了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切实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和稳定性,为民营企业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致志搞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广东一直以来都是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沃土。2024年,广东省登记在册经营主体突破1900万户,数量稳居全国第一,其中民营经济主体总量达1837.87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96.48%,贡献了全省五成以上的GDP、六成以上的进出口额和税收、七成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八成以上的就业,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为广东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指明了方向,有利于进一步提振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信心,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进而为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接下来,如何协调推动各项支持保障举措落实落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仍需政府、司法、社会多方协同努力。但可以肯定的是,随着法律的深入实施,吃下“定心丸”的民营经济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道路上肩负更大使命、承担更重责任、发挥更大作用。
文|李妹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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