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锡悦是韩国总统,其相关法律程序和拘留规定有其特定的法律依据和司法流程。在韩国的司法体系中,对于不同情况的拘留期限等规定较为复杂,并非简单地以天数来计算。这涉及到法律的具体条文、案件的性质、调查的进展等多种因素。司法部门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决定拘留的时长等相关事宜,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合法和有序进行。同时,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存在差异,不能简单地以一种标准来衡量和理解。
3月8日,韩国总统尹锡悦获释。尹锡悦走出首尔拘留所,向在拘留所门口的支持者表示感谢。
韩国大检察厅当天决定,对于首尔中央地方法院7日作出的“批准尹锡悦方提出的取消拘留申请决定”不提出抗诉。至此,尹锡悦被捕52天后重返总统官邸。
然而,尹锡悦拘留期限到底应按日计算?还是按小时计算?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法院:按“小时”来计算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认为,尹锡悦拘留时限应以“小时”为单位来计算,在这样的规则下,法院认为检方对尹锡悦提出拘留起诉时已超过拘留期限,于是裁定批准尹锡悦方提出的取消拘留申请。
△早前法庭审理结束后,尹锡悦乘车回拘留所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指出,尹锡悦于2025年1月15日10时33分被逮捕,原定拘留期限至1月24日24时。
在尹锡悦的拘留前审讯期间,检方在1月17日17时46分将尹锡悦的相关调查文件送达法院,法院于1月19日凌晨2时53分将调查文件退回检察机关,历时约33小时7分钟。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指出,尹锡悦的拘留期限因此应延长至1月26日上午9时07分,但检察机关是在1月26日18时52分才对尹锡悦提出拘留起诉,此时已超过拘留期限,因此应该释放被告人。
检方:法院违反惯例
检方则认为,法院这一判决违反了之前的刑事惯例。
检方相关人士指出,数十年来,法院和检察机关一直以“天”为单位来计算嫌疑人的拘留时间,但法院如今推翻这一惯例,要以“小时”来计算。
检方部分人士认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这一判决对刑事判例产生很大影响,因此应上诉至韩国大法院,请大法院做出裁决。(总台记者 张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