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拟实施对等关税,这一举措本质上是“美国优先”政策的体现。“美国优先”强调美国自身利益至上,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和经济,不惜对其他国家采取贸易限制措施。实施对等关税就是这种理念的具体行动,通过对他国加征关税,试图迫使对方做出让步,以满足美国在贸易中的利益诉求。这一政策忽视了全球经济的相互依存性,破坏了国际贸易秩序,给其他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也加剧了全球贸易紧张局势,凸显了美国在贸易政策上的自私和短视。
美东时间2月13日,美国政府宣布《对等贸易和关税备忘录》备忘录,将针对所有贸易伙伴特别是那些对美国存在显著贸易顺差的国家征收对等关税。美方此举,核心目标在于通过“以关税还关税”的方式,迫使贸易伙伴降低关税以匹配美国的税率,或围绕美国贸易政策目标进行谈判,从而确保美国利益优先。
美国政府推动实施全面对等关税,主要基于三方面现实考量。一是缓解长期存在的贸易逆差压力。美国政府认为,部分贸易伙伴在与美国的贸易往来中获得了不相称利益,导致美国就业机会流失。二是屈从国内产业压力。美国钢铁、铝等行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迫切希望得到政府政策扶持。三是外交政策手段考量。美国政府试图将关税作为筹码向贸易伙伴施压,以在贸易谈判中获取更有利地位,达到重塑国际贸易规则等战略目标。
根据世贸组织(WTO)规则,成员在世贸组织中约束对其他成员进口商品可以征收关税的最高水平。美国针对不同国家、不同商品类别和行业征收对等关税,涉嫌违反WTO约束关税义务和最惠国待遇原则。
从目前情况看,美国的很多贸易伙伴特别是盟友都表达了对美国对等关税计划的坚决反对和反制态度。如果美国政府执意实施对等关税计划,美国的贸易伙伴将采取针锋相对的报复性措施,从而引发“对等关税—报复性关税”的恶性循环,导致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破坏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稳定,提高消费者和企业成本。
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实施不同的关税水平,是过去包括美国在内的WTO成员达成一致的结果,体现了各方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利益平衡。简单实行对等关税,无视世贸组织规则和此前各成员谈判达成的承诺,这种表面看似公平的贸易,却是实质上最大的不公平,本质上仍是“美国优先”的贸易政策体现。
(注:作者彭德雷系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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